


1. 请自觉遵守公共秩序,爱护公共财物,请勿乱涂乱画。
2.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,爱护公共环境,请勿随地吐痰,请勿乱丢垃圾废物。
3. 请勿将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有害物品及管制械具等危害人身及财产安全的物品带入园区内。
4. 请勿攀爬园区内任何建筑物,请勿靠近栏杆、围挡等危险区域。
5. 请自觉保持展厅内安静,请勿在展厅内追逐打闹、长时间聚集、大声喧哗等影响他人参观的行为。
6. 请勿挤压玻璃展柜、接触展品展项,以免文物损坏和身体伤害。
7. 园区内严禁开展任何未经审核批准的经营活动。
8. 在您参观时请留意自己携带的物品,提防扒窃,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。
9. 请勿在展厅内使用闪光灯和脚架进行拍照,新闻工作者因工作需要,需进入展厅进行拍摄,请提前办理相关手续。
10. 请勿携带宠物进园参观,请保持衣容整洁,不要做出有碍观瞻、有损形象的行为。
11. 请勿在博物馆内吸烟。
12. 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者须有监护人陪伴方能入园参观。
13. 为保证展陈效果,馆内展厅灯光较暗,请注意安全。
14. 为快速完成安检,请配合安保人员对携带物品进行安全检查,并配合公安机关和安保人员对可疑物品的开包检查工作。
15. 请大家协助维持好展厅内的参观秩序和良好的参观环境。
请勿携带物品清单
一、枪支、军用或警用械具类(含主要零部件)及上述物品的仿制品;
二、爆炸物品类,包括炸药、爆破器材、烟花爆竹制品及上述物品的仿制品;
三、管制刀具类,如匕首、三棱刀(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)、民族刀、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、双刃、三棱刀等;
四、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、钝器,如菜刀、餐刀、大型水果刀、工艺品刀、剪刀、钢(铁)锉、斧子、锤子等;
五、易燃易爆物品,如:酒精、汽油、煤油、柴油、打火机、火柴、发胶、摩丝、指甲油、染发剂、去光剂等;
六、带有毒害性(汞、剧毒农药等)、腐蚀性(盐酸、硫酸等)的危险物质;
七、液体类物品(各类软、硬包装的饮料制品经安检或本人试喝检验后可以带入场馆);
八、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涉及政治、宗教、商业等宣传展示活动的印刷品、宣传品;
九、任何可能影响参观秩序的标语、条幅、旗帜;
十、除上述物品以外,中国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其他可能影响观众参观或文物安全的物品。